项目管理者联盟大连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中文:项目管理者联盟大连俱乐部, 英文:MYPM-DALIAN CLUB,缩写为DLPM。 第二条 性质:本俱乐部是由大连市热心于项目管理的个人和组织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宗旨:通过会员自身的项目管理实践,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和引进国外成熟的项目管理知识体系,向国内传播科学的项目管理思想、方法和工具。 第四条 本俱乐部接收项目管理者联盟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作为项目管理者联盟网站在大连的分支机构,成为其在大连地区组织非在线讨论和其他与联盟有关之活动的承办组织。 第五条 本俱乐部网络交流网址:DALIAN.MYPM.NET 第二章 会员活动 第六条 主要活动: (一)组织开展针对项目管理专业的学术交流活动。 (二)组织开展以项目管理为主题的科普活动。 (三)组织开展以项目管理为核心的教育、培训、考试活动。 (四)组织开展与项目管理有关的各类咨询、策划活动。 (五)开展课题研究,组织成果鉴定等工作。 (六)开展国内外项目管理案例的推广、转化和开发等工作,举办各类研讨会、展览会、演示会等活动。 (七)组织编辑出版项目管理类书籍、期刊、科普读物、电子声像等信息资料,开展相关研究。 (八)开展与境内外项目管理组织、团体和个人的联系与交往活动。 (九)举荐人才, 提供一些工作机会,并表彰奖励在俱乐部活动中做出优异成绩的会员和俱乐部专兼职工作人员。 (十)向有关部门反映项目管理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十一)接受政府、其他单位委托组织开展有关工作。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八条 会员条件: (一)拥护俱乐部章程。 (二)愿意参加俱乐部的活动。 (三)个人会员学历不限,但要求有一定学术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或者是专业爱好者。 (四)单位会员 1、本市各个机构行业,各种经济成份的大中小型企业。 2、相关院校或院系、科研单位。 第九条 入会程序:自由加入,登记入会。 第十条 会员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俱乐部活动、领取有关资料的优先权、优惠权。 (三)对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自由退出的权利。 第十一条 会员义务: (一)执行俱乐部的决议。 (二)维护俱乐部的合法权益。 (三)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活动。 (四)完成俱乐部交办的工作。 (五)分摊实际参加活动的费用。 (六)向俱乐部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有触犯刑律和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行为时,经俱乐部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俱乐部不设理事会,由会员推举一名首席代表和若干名网络讨论区版主,经联盟同意,负责俱乐部活动的召集和组织工作。 第十四条 分专业小组委任小组负责人,负责召集小组成员和组织讨论活动, 另外每组需委派一名书记员,负责对每次活动做书面记录,整理讨论结果。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五条 经费来源:组织赞助或者参加活动者按每次活动的实际支出AA制平分 第十六条 俱乐部不收取会费。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十七条 章程的修改,经会员表决通过后公布。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俱乐部会徽图案为以项目管理者联盟标志为基础加上大连俱乐部字样 第十九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俱乐部的会徽、标志和名称从事未经联盟或者俱乐部授权的活动。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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